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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6个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8-03-13 20:29:18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拜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领取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上面商业汇票在操持时须留意的事项:


(1)操持商业汇票须以真实的买卖关系和债务债权关系爲根底,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爲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即承况人)具有真实的委拜托款关系,并具有领取汇票金额的牢靠资金来源。


(3)签发商业汇票须依《领取结算方法》第78条规则,详细记载须记载的事项。


(4)目前我国运用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所采用的都是定目付款方式,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应在汇票上记载详细的到期日。


(5)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运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运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均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6)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请求贴现时,必需提供与其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银行操持转贴现、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利息的计息日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银行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商业汇票的票款结算普通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经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早经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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